当前位置:HOME > 通知公告
 
 

沧州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《我与南水北调》征文活动的通知
 
 

      各有关县(市)南水北调办、机关各处:
      根据省南水北调办公室《关于开展<我与南水北调>征文活动的通知》要求,为真实记录我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历程,讴歌颂扬广大南水北调征迁和建设工作者感人事迹,大力弘扬“负责、务实、求精、创新”的南水北调精神,市南水北调办决定在全市南水北调系统内组织开展《我与南水北调》作品征集活动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      一、内容范围:在我市南水北调中线配套工程规划、设计、征迁、建设工作中的管理、技术经验总结,历程回顾,人物风采,创新成果,心灵感悟,现场见闻等,可以是新作品,也可以是发表后修改的原创作品。
      二、文体形式:可以是诗歌、散文、纪实、通讯,也可以是日志、短评等,体裁、字数不限。可以写工作,也可以写人物。可以写自己,也可以写别人。作者要对原创性、真实性负责。
      三、工作要求:
     (一)征集数量
      各县(市)调水办、机关各处要根据本单位、本部门工作特点,因地制宜,大力发动,认真组织,踊跃投稿。市南水北调办综合处提交文稿不少于10篇,建管处提交文稿不少于5篇,征迁处提交文稿不少于3篇,财务科提交文稿不少于2篇,各县(市)南水北调办提交文稿不少于2篇。市办将筛选优秀作品报送省办,省办择优汇编出版,并给予现金奖励。
     (二)报送形式
      各单位文稿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市南水北调办综合处。邮件主题注明“我与南水北调征文”,上报作品中注明作者姓名、工作单位、职务职称、手机号码、通讯地址、邮政编码,以及100字以内简历,与作品有关的工作照片1至3张。
     (三)征集时限
      各单位文稿经领导审核后即日起可随时报送,截止日期为2013年6月20日。
      联系人:史志娟 
      邮箱:cznsbdzhk@126.com  
      电话:3177715

 

沧州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

2013年5月21日

上一篇       最后一篇

 
  [ 点击数:] [打印本网页] [关闭本窗口]  

 

版权所有:沧州市南水北调办公室
冀ICP备 152145211    管理:沧州市南水北调办公室    地址:沧州市迎宾大道与307附线交口西门     邮政编码:061001    联系电话:3177715